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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回不去了

第34章:回不去了

由于一连下了几天的雨,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渺茫无助,那几天夜里,当我躺在阁楼上的时候,听着那些雨水啪啪地打在瓦上,就感到更加的郁闷了,有时候我会幻想着,我的父母亲是别人,而不是林孝昆与杨莹珍,那样的话,当我听见屋顶那些啪啪作响的雨声的时候,我也会是很快乐的了。

即便是那个早晨,天终于放晴了,雪亮的阳光透过头顶的那片亮瓦洒下来,在阁楼的木地板上投下一圈光柱来,我也丝毫不感到兴奋,我仍旧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久久地凝视着那些瓦片,余光里,我知道那已经是个大晴天了,我下了床,把被子叠好,走到门前,阳光白花花地从阳台上投进月亮门里,把林志枫的房间映照得雪亮无比,那确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天气,如果我不是在那个家,抑或是就我一人在那屋子里生活着,我会感到快乐的,我会被那样的好天气给深深地吸引住的。我会快乐地给自己包饺子吃,抑或是团汤圆,总之,我会在屋子里忙来忙去,给自己找到一些乐子出来,好让自个儿一下也能融入到那样美好的天儿里。

我落寞地下了楼,那时,杨莹珍与林孝昆已经用过早餐了,林志枫去同学家彻夜未归,我毫无胃口,对于我的晚起,杨莹珍那个早晨破天荒的没有吼我。

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我把手揣进衣兜里,沮丧地望了望那透蓝的苍穹,突然,杨莹珍从大屋里啪嗒啪嗒地走出来,站在巷子里被照亮了的那片阳光里,朝我吩咐道:

“龟儿婆娘去收拾一下!”

虽然我是以在外寄读的身份再次回到那个家的,如此之久的时光也并未能让她对我产生一丝爱怜的情怀,哪怕是不喊我“龟儿婆娘”,“死娼妇”,好好生生地叫我一句我的名字,我也会觉得离开这么久,值了。

我埋头朝自己打量了一番,脚上仍旧穿着几年前的那双早已洗得泛黄的球鞋,鞋带毛耸耸的,已经发叉了,每次洗完鞋子,穿鞋带时,我总会用唾沫在上面粘了又粘就像穿针似的,不然是够呛的。身上的那件唯一不多的白毛衣也已经不白了,再说了,那已是五月份,没什么人穿那么厚了,可是,我实在找不出有什么应季的衣服,我没有那个季节合适的衣服,可是,我又总不至于穿件秋衣就出去见人?那身衣服还是不久前在乡下叔叔家穿过的,临走那天,我穿在了身上,因为要赶车,所以,我挑了件自认为最好看的衣服,可是,那时,当我回到了县城后,对比之下,我又立马觉得没外面那些同龄的人穿得气派了,确实显得有了些微的寒碜。杨莹珍穿上、了、她那件红色的外套,她边朝我说着边搓着手,把手心上的摩丝打在头发上,她那样子做的时候,通常我都知道她又要出去办大事了。

看上去杨莹珍对我的装束显得并不满意。

“喊你收拾一下收拾一下!”

她颇为有点儿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朝我叨唠着,站在那面用亮胶贴在墙壁上的玻璃前,斜着身子,够起头,在那儿扭来扭去地欣赏着自认为出彩的样子,那时的我就更加的觉得委屈了,本来我就没几件衣服,再怎么样也穿不出她想要的效果来,难道她忘记了她一年四季根本就没给我买过什么新衣服?我又不是神仙,会突然一下变出一身好看的衣服来?似乎我穿成那副寒酸的样子,是我的错,而不是她的错似的。

“好嘛,收拾一下,那你去给我买件新衣服噻,一下就好看了。”

在心里,我埋怨着,看见杨莹珍那个样子,就觉得她又不会放过我了,我准会再次成为她的出气筒,因为,根本我就无法再让自己变得更加地好看了,实际上,我已经把我最贵的一身穿在身上了。

过了一会儿,在杨莹珍的唠唠叨叨里,我们终于出门了,而她却再也不把我的寒酸样子放在心上了,或许是她突然发现了,我之所以穿成那个样子,归根结底是她自个儿没拿票子出来打理我,一想起票子那玩意儿来,我想她准会就此打住的,即便我穿成乞丐的样子。

经过一连几天雨水的冲刷,当我走在公路上的时候,再也感觉不到那种成天被灰尘包裹着的感觉了,要知道,那可是条土公路,每当大货车一过,半空里准会飘荡起灰尘来,那会儿那些曾经弥漫着的尘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杨莹珍走在前面,我紧紧地跟着,当我抬起头来再次望向天空的时候,才觉得那天也是更加的蓝了。似乎,那是一副被雪亮的阳光照亮了的完美油画,画面上明暗交错,公路、房舍、堰塘、行人、自行车在阳光下泛着生命的活力。

我边走边打量着眼前的一切,当我们穿过公路,走上那片沿着堰塘的小路时,突然,脑海里一下浮现出了小黑来,禁不住侧头朝那堰塘边望去,可是,我失望了,那些垃圾堆已经被清理掉了,干干净净的,而我的小黑却再也看不见了,我几乎都再也找不着它那天躺过的精确所在了。

“走快点儿,在干啥子?啊?”

杨莹珍催促着,那段时间家里的生意好,所以,她有心情腾出来稍稍关注一下我的事,我感到了些许慰藉。

沿着堰塘旁边的那条不太宽的小土路一直走,再经过一长排低矮的用灰色砖石砌就的院墙,就来到一片开阔的地带,一抬头,一幢白色的崭新的教学楼赫然地呈现在我的眼前,那是在我还不到十岁的生命历程里所见到过的最为漂亮的大楼了,崭新的样子,似乎至今我都还记得那个五月的阳光天里,在雪亮的阳光下泛着刺眼光芒的白色瓷砖。

跟着杨莹珍紧走几步,经过那扇银色的崭新校门,不多一会儿,我就看见杨莹珍朝不远处院墙下那扇绿色的雕花小铁门走了去,蓊郁的藤蔓爬满了那个小平房的屋顶,在铁门边还垂了那么些下来,把房屋的院墙隐隐地遮住,像别墅一样的房子,现在的我对那座房子都还记忆犹新。

杨莹珍迈着我从前很少见到过的一种优雅步姿走了进去,我知道她是去找人托关系的,不然我就进不了那所小学。于是,我知趣地走开,来到旁边的教学楼下,默默地等待着杨莹珍的归来。

校园里安静着,只有麻雀不时地在院墙下的那排芙蓉树上鸣叫着,阳光下,偌大的操场显得孤零零的,就像那时的我一样,我的心也是孤寂着的,前途的渺茫像黑影般紧紧地笼罩着我,我感到压抑无比,我低下头来,躲在那个底楼支撑着楼房的石柱后的暗影里,默默地抠着指甲,指甲之前已经被我修剪得相当的短了,已经没什么东西可以从那里面抠出来了,可是,那时的我却觉得那是一件大事,是我首先要干好的大事,我一定要把那些污垢从里面抠出来,说实话,我的十根手指那时确实是相当的干净啊,可是我仍旧不放过它们,我要抠,一定要抠,不然,就没法打发那段等待的时光,更不能排遣我内心极度的不安与紧张,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来这个学校读书,也不知道杨莹珍在那个绿房子里与别人交涉得如何了,想起曾经在叔叔家度过的那些岁月,眼泪就沁了上来,于是,我抬起头来眨巴了下眼睛,不时地悄悄地探出头去,朝那绿房子望上一眼儿,看杨莹珍出来了没有,可是,我常常看见那门前仍旧空落落的,一点儿也不见杨莹珍的影子,哪怕是从门里露条腿出来,抑或是半边身子来,那样的话,我就知道她把我的事给别人交涉了,无论结果如何,总之,我算是把她等出来了。

可是,我并未等到杨莹珍出来,却看见一个与林志枫差不多大的男生朝我走了来,是找我吗?我猜测着,然后掉头朝旁边看一眼儿,确定一下是否是来找我的,那时,校园里孤零零的静寂着,除了我和那边院墙下不时地飞来飞去着的麻雀外,就再无别的可以发声的生命体了。

那男生面容清癯,头发三七分,头发多的那边耷拉下来,隐隐盖住了额头,鼻子眼睛也是小巧的,面无血色的样子,总之,那个男生看上去是那样的弱不禁风,一看就知道是个长期不劳动,娇生惯养的家伙,他穿着一件褐色的衬衫,外套一件牛仔马甲,当他朝我走来的时候,我感觉似曾相识,啊,我终于想起来了,是林志枫那家伙的朋友,他的同学。曾经有一次,在公路上我看见过他俩走在一起,做出一副超社会的样子来。

“嗯,你下个星期一来读书就是的。”

他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边说边朝不远的地方看一眼儿,似乎只是机械地出来传话,而并不把我放在眼里,把话带到了,他就完事了,我低低地“哦”一声,然后就看见那男生转过身去,继续插着一只手看上去潇洒不已的样子重又走回了那座绿房子。

之后,不一会儿,我便看见杨莹珍笑盈盈地跨出了小铁门,身后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穿一件卡其色西装,头发打着锃亮的摩丝朝后梳着的比我的爷爷稍显年轻点儿的男子,看上去那是个有钱人,有一种强大的气场,那时的我几乎都不敢再看第二眼儿了,可是,我却分明听见那人朝杨莹珍道着别,说着客套的话。

“我们屋里的老买主,经常到我们摊子上来买豆腐,人对得很,是个校长。”

“你那些东西拿回来没有?啊?”

突然,杨莹珍不好气地问起我遗留在叔叔家的东西来。

“拿回来了,放在楼上的。”

我嗫嚅着,她又恢复了刻薄的姿态,对我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了。

杨莹珍在前面快步地走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事还等待着她去办似的,或者,那才是她该干的重要大事,而不是带我去找别人托关系回来读书,当我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却看见她已经走出去好远了,都快要到达院墙的转角了,不一会儿,我就真的再也看不见她了,她消失在了院墙的转角,这下终于轻松了,我可以让自己的思维松弛一下了,于是,回过头去,朝阳光下泛着耀眼光芒的教学大楼望了望。

心里既不感到兴奋,也没有一丝忧伤,总之,一种说不出的感觉隐隐地藏在心底,这就是我以后要读的学校了,而且是又从一年级开始读,那么,我会在这儿呆上六年,可是,我却知道,我读小学都已经读了四年了,我站在路边的一棵小树下,望着那大楼眨巴了下眼睛,发了会儿呆,那时,有架飞机轰鸣着从天空中掠过,听着听着,心里便感到更加的空落落的了。

“林小雨你高兴点儿可以吗?”

心里似乎有个声音在朝我说,要我高兴起来,可是我实在不行,我想起了曾经母校的同学,想必她们都快升入五年级了,而我,却还在读一年级,想起这点,我就再也无法强迫着自己变得高兴了,我麻木了,我早已经变得不大爱说话了,虽然那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切看上去都显得是那样的崭新,那教学楼是新的,就连周遭的空气也是鲜亮无比,仿佛那是一个世纪的开始,万事万物都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样子,可是,我知道我却回不去了,我被一个黑影深深地笼罩着,身边的景致像幻灯片似的在我的生命里急剧划过,朝我身后的方向一闪而过,我明白了,那是我的过去,而不是未来,因为,我知道:我是个留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