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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千金继承殡仪馆后第54节(2 / 2)


  如果针对滨城那些富贵人家的事情早就存在,那乌姑姑早年在付家看到霉菌花样就不奇怪了,因为余酩始终按照自己的喜怒偷偷报复曾经不愿意跟他合作的人家是。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苏云倒是没太听说过谁家特别倒霉,反正从她的角度来看是看不出问题的,加上从前年纪小,许多事都不明白。

  “你就是做了这么多亏心事才会越来越倒霉,你以为一直换命格老天就不知道了吗?”苏云嗤笑一声说。

  “那又如何?老天本来就亏待我!那我报复那些它喜欢的人有什么不对?”余酩完全没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他只恨自己能力还是不够,没办法杀更多所谓的天之骄子,不然他要杀穿那些敢看不起自己的人。

  苏云看他一会儿,长出一口气:“那老爷子,也是你推下楼梯的?”

  说到这个,余酩微妙地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从来不亲手做这种事,老天就算在这里,它都不能说人是我杀的,?是我的好徒弟动的手哈哈哈哈……他跟我是一样的人,我防备着,他防备着我,你啊,是永远不可能等到他来的,死了这条心吧!”

  在余酩大笑的时候,苏云直接将折好的黄符扔飞镖一样扔进了余酩的嘴里,顿时余酩的笑声就像被突然掐住了脖子一样停住。

  余酩伸手去扣自己的喉咙,随后想起来自己应该点穴位让自己吐出来,结果无论他怎么折腾,就是吐不出来。

  苏云走到他前面:“别费力气了,我专门找人借的黄符,我没自己写,就是不想在这个事情上跟你拉扯,直接让你吐不出来,比什么都强。”

  “咳咳咳……到底是什么东西?”余酩扣自己喉咙已经折腾得满脸生理泪水,可那个符好像消失在自己喉咙里了一样,死活没找到。

  “是吐真符,吃下它,我问你什么,你都得回答了,你也是修道的,怎么这么天真?想要你开口,有很多办法。”苏云微笑着与他对视。

  余酩快被气死了,双眼几乎要瞪出来:“贱人!”

  一般的吐真符其实苏云也会画,她非得问林琅要,就是想占他命格与先天之气的光,只要是林琅画的符,就没有不成功的,比起苏云画了符之后还要想办法给余酩吃下去、担心他能反抗说出假消息来,直接找林琅要简单得多。

  就是要担心林琅想知道前因后果,以及知道苏云要黄符的目的后不可能给。

  当时苏云都准备卖惨了,也不算卖吧,本来她就是惨死的,尽量把自己描述得可怜一点,不怕林琅不动恻隐之心。

  吐真符的效果立竿见影,余酩现在不管再怎么不愿意,只要苏云开口问他问题,他绝对抗拒不了会把答案说出来。

  而余酩发现自己无论怎么调动全身修为都无法反抗吐真符效果的时候,终于慌了:“苏云!苏、苏小姐,你别、你别开口!这个事情……我们可以商量啊!真的!你听我说,你先别开口!”

  苏云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好啊,我听你说,你要说什么呢?”

  “我、我……”余酩死死捂着自己的嘴巴,他其实忍不住回答,但是他要挑能说的,万一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可就真的把自己搭进去了,“我、我说,这个事情其实赵涂胡更清楚,对对对,你可以问我徒弟赵涂胡!”

  “赵涂胡啊,但你不是说他不会来救你吗?他都不会来救你了,我上哪儿问他去啊?”苏云似笑非笑地问。

  余酩显然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直接报出一个地址:“……是这个地方,他最近一直在那等我消息,我交代过他了,我要让老爷子死,他去想办法把老爷子弄进医院,后面他就在那等半个月,如果听说了老爷子死亡的消息,就成功了,我放他假,回头我会传授给他更换命格的办法,到时候他就可以远走高飞。”

  在自己的生死面前,余酩不留一点余地地出卖自己的徒弟,哪怕这个徒弟可以为自己杀人,他依旧出卖得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苏云轻笑了下:“呵呵,听你这意思,干完老爷子这一票,你还打算跟赵涂胡分道扬镳啊?你们不是师徒吗?”

  余酩听着苏云的揶揄,一咬牙将他跟赵涂胡的事说了出来。

  跟苏云猜测得不太一样,余酩跟赵涂胡确实是塑料师徒,他们能混到一起,完全是因为静灵门,他们自己之间是没什么感情的,不如说,从一开始就是交易。

  之前余酩跟苏云提到过,他自从出了静灵门后修炼的速度就一落千丈,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可是刚逃离的时候,速度明明很快。

  至于原因,苏云也告诉他了,不管他信不信,总之静灵门的功法基本等于双修,他要是聪明点,就知道自己应该趁早找到个心爱的妖魔鬼怪,然后只要真心相爱并且开始双修,修炼速度会越来越快。

  不过余酩要是听得进去,就不会发生叛逃出静灵门的事了。

  事情得从余酩进入静灵门之前开始说起,从他自己的第一视角来看整个故事,充斥着另外一个气息——恨铁不成钢。

  别人到底不知道余酩从前是什么情况,车绪鸣又是隔了一辈的弟子,他师父当然不好把什么都说明白,余酩自己就没什么不好开口的了,并且,他现在吃了吐真符,自然什么都是真的。

  就像许多话本里说的故事一样,余酩其实出生在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贫穷到家里甚至没办法让他上完小学。

  在余酩出生的那个年代,义务教育是逐渐普及的,一线城市一开始就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根本不需要政策扶贫,真正需要的是乡村、落后的城镇。

  余酩说,那个年代,就算是普通的小城镇想要读义务教育也是很不容易的,那是有钱人家跟官宦子弟才能去读的东西,普通人如果想要读完初中高中甚至大学等分配,就需要集合全家的力量。

  这个所谓全家的力量,就是家里无论有多少孩子,从爷爷奶奶那一辈到自己的子侄这一辈,全部人出去工作、种田、进厂,只供一个孩子,还要想办法躲开举报 ,不然人家要是举报一下,说你资本主义,全家都完了。

  真正可以从贫穷人家供出大学生的家庭,其实应该从七零年代后算起,而在七零年代之前,有个高中文化就不错了。

  苏云对这个年代的事情不清楚,她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去世了,父母呢又还年轻,年轻到四五十岁还可以浪漫地去度蜜月,顺便行侠仗义,他们是活在浪漫一代的人。

  所以余酩的故事对苏云来说,特别有趣,干脆坐下来,听得津津有味:“所以,你是那个被全家供出来的高中生?那你怎么当道士去了?”

  余酩扭曲着脸扫她一眼:“舔着,你以为谁都这么幸运吗?我是那个被迫供某个叔叔上学的子侄!”

  “啊?”苏云愣住了,她难以想象,以余酩这个性格为人,居然愿意供一个所谓的叔叔去上学而不是自己上?

  在余酩的语气中,苏云听出来了他对家庭与那个时代的不满,从前说这样的话要去关牛栏的,现在倒是可以随便说了。

  因为余酩出生的年代不好,他差不多等于是一出生就被剥夺了念书的权力,人人都宣传念书等于资本主义的时代,想要念书改变命运,简直等于谋反,那是不要命的。

  而某个被全家供养的叔叔,因为提前念到了高中,所以可以读到毕业,并且下乡去了,不管当初的下乡青年是个什么样的待遇与命运,至少在余酩当时的家里,那就是全家的神、皇帝。

  余酩五岁起就要跟家里其他的孩子一样起早贪黑干活,他们家人口多,孩子也多,为了能吃上饭,每天都是拼死拼活赚公分,小孩子能做的事情本来就少,一天赚个几厘饭票甚至换不到一碟咸菜,唯一能做的就是收拾家里。

  那时候好像每个人都这么活,乡下地方,没有说是应该送小孩子先去读个小学,至少识几个字会算数的想法,觉得一辈子就这么背脊朝天干一辈子农活也没什么不对,反正他们已经供出来一个有文化的学生了呀!干嘛还要供第二个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其实多数人都认命了,余酩本来也是。

  如果故事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大概余酩这被子就是个普通的农民,等到十几岁了,家里给说个老婆,将来生一堆孩子,然后又从一堆孩子里供一个大学生,就差不多了。

  结果在余酩八岁那年,他们村要修厂子了。

  七十年代初之后,生产队有了相应的规模,大大小小的生产队开始不满足每天只做那些杂七杂八还不赚什么钱的活。

  人啊,吃饱穿暖就开始想经济,这是避免不了,即使在最难的那十几年,经济发展依旧没有停下来,生产队建厂、分田到户就是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下能做到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