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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2 / 2)


  他的目光闪了闪,转身往校门外走去。

  这是他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见到她。

  **

  他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在h大的校园里。

  molly周末要和朋友去e市旅行,而家里的司机正好有事在其他地方一时半会赶不回来,他那天休假,便提出由他来h大接molly她们去机场。

  他到了学校的时候,molly还在宿舍里理行李,说是让他在校园里四处逛逛等她,他也没对她置气,就当放松散步。

  一路走到大礼堂的时候,他看了眼门外的告示栏,发现大礼堂里似乎正好在进行一场辩论赛决赛,他便悄悄地从侧门进到礼堂,想看看大学生的辩论赛质量如何。

  而只一眼,他便又立刻认出了她来。

  之前在网球场上穿着运动装的女孩子今天穿着端庄的黑色西服和裙子,及耳的短发让她看起来气场更加逼人,她在长桌后以流利且强势的语言攻击着对方的辩手,看得出来,有些话甚至是她脱口就信手拈来的,直接反应出了她的知识面和见解。

  她真算不上是个温柔的女孩子,应该说,她真是个挺“凶悍”的女孩子。

  这么多年来,他见过无数的女人,可当面对他时,那些所谓的聪明和强势的女人也都变得温柔顺从起来,这让他瞬间就觉得乏而无味,而这个女孩子,每次见到她,她的眼睛里都充满着野兽般的凶狠和对胜利的渴望。

  没错,就是这种渴望,是她身上最闪耀的东西,也让他对她提起了兴趣。

  对一个女人提起兴趣?这让他对自己感到很意外。

  没过多久,对方辩手就在她所带领的辩手团体的攻势下,一路节节败退,她最后一段的发言更是在结束后得到了全场的热烈掌声。

  结果显而易见,他看到她站起来,向对方辩手以及台下的评委和观众深深鞠躬,她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让他晃了眼。

  他低头拿出手机,也没细想这个行为意味着什么,举起手机,对着她轻轻按下了“拍摄”键。

  而这一次,他也知道了她的名字,rene ling。

  他想,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可他却已经记住了她。

  **

  第三次的见面,距离第一次见面已经时隔两年了,而且是相当戏剧性的。

  他那一晚去一个最近和他走得比较近的女人家里过夜,解决生理需求之后他自然是准备直接走人的,可谁知道对方却突然情绪激动地纠缠起他来,想让他给自己一个“名分”。

  他最不喜女人纠缠,更不喜和任何女人确定“关系和名分”,和他有过关系的绝大多数女人都聪明地信守着这个条件——在他需要时出现,在他不需要时离开,不接受这个条件就不要来接近他,他也并不需要对她们有任何超出物质的关心和在意。

  他不喜欢与任何除家人外的女性亲密,更不喜欢去依赖一个人,在他一贯的观念里,依赖与爱情使人脆弱,使人有了软肋和把柄,而他,绝不需要这些会让他变得弱小的东西。

  从女人的家里一路吵到楼下,眼见那女人的情绪越来越崩溃,他也烦躁不已,想摸出手机打电话叫穆靖来解决问题。

  可谁知道,他却在这时看到了她。